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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07-27 00:00:00  浏览:0次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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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发挥我省“一带一路”中心区域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任务分工,明确目标责任,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省“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分工协作。全省“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由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省外事办(省友协)要做好我省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交流合作涉外事务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省商务厅要协调做好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工作。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区)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建立考评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工作的检查指导,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政府。各市(区)、各部门要建立贯彻落实工作督促检查和考评机制,加大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的推进力度,按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每季度次月10日前报省政府。年底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省级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总考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7日

 

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加快推进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发挥我省“一带一路”中心区域作用,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推动我省对外开放大发展,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促进互联互通建设

1.以大通关促进大开放。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10省区市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整合监管设施资源,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深化关检“三个一”合作。加强与沿海、沿边省份及港口的合作,将沿边、沿海口岸功能向内陆延伸,充分发挥我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中心区域作用。(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口岸办负责,排名第一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口岸建设。研究编制“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加快陕西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全省口岸数据信息资源整合。完成省级电子口岸门户网站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大通关”单一窗口业务服务平台建设,搭建集政务服务、业务服务和社会增值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打通丝绸之路经济带信息通道,实现公路、铁路、航路、网络、信息全面联通,建立统一的基于互联网和EDI的数据交换平台。(省口岸办、省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铁路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负责)

3.推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一般出口和直购进口试点工作,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链支持政策,修订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案。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电商平台和国际邮件、快件监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保税进口试点资质,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体验店布点。(西安海关、省商务厅、省口岸办、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

4.加快西安港建设。启动西安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将西安港建设纳入国家相关规划范畴。加快国际物流园区、进口肉类和粮食指定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西安铁路车站临时对外开放口岸和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建设。争取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早日获批,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和电子商务产业园。(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铁路局负责)

5.加快空港建设。启动空港、陆港快速干道建设,实现联动发展。完善空港新城保税物流中心功能并封关运营,打造全国临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加强航空口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成T3航站楼国际厅改造。支持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申请开展通程航班行李直挂业务。(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西安市政府、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负责)

6.推进西安铁路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立项,推动西安铁路物流集散中心项目规划与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西安港”总体规划、西安市灞桥区总体规划的统筹衔接,明确配套工程投资主体、开发模式及运营方式,确保年内开工建设。打造“长安号”国际货运品牌,加大回程班列货源组织,不断加密班列开行列数并向欧洲延伸。推进海铁、陆铁联运,开通西安(新筑)至青岛(青岛港)国际货运班列。(西安铁路局、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口岸办、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7.增开国际航线。开通西安至阿拉木图、伊斯坦布尔、罗马、洛杉矶、悉尼(或布里斯班)等国际航线,打通我省向西开放空中通道。(省发展改革委、西咸新区管委会、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负责)

8.启动重点项目库建设。建立我省“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动态储备库和重点支持企业清单,筛选基础设施、产业、人文、能源合作等领域重点项目,争取纳入国家规划项目清单。(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负责)

二、密切人文交流合作

9.搭建人文交流平台。依托曲江新区,组建陕西省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易中心。继续推动落实“丝绸之路万里行”,办好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中国陕西传统文化周及西部电影展映周等活动。建立丝绸之路媒体联盟,出版一批宣传丝绸之路历史文化与经济发展的中外文出版物,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艺术精品。(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西安市政府负责)

10.加强国际旅游合作。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支持,办好丝绸之路旅游部长会暨第七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丝绸之路旅游国际大会。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地区联合开发国际旅游线路,建设一批丝绸之路文化项目,开通西安至乌鲁木齐丝绸之路旅游专列。(省旅游局、省外事办、省文化厅、省文物局、西安市政府、西安铁路局负责)

11.扩大民间友好往来。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组织开展青年领袖、青少年夏令营等交流活动。继续推动我省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有关省州市建立友好关系,依托中亚东干协会及沿线各国民间社团组织,不断扩大民间友好往来。(省外事办、省友协、团省委、省教育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12.加强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依托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及省份合作,共同开展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工作。编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规划》,将周原及丰镐遗址、神木石峁遗址、黄帝陵、汉唐帝陵、汉传佛教六大祖庭等具有申遗潜力的项目纳入规划。(省文物局、省文化厅、省教育厅负责)

13.积极发展文化保税产业。推进文化保税园区建设,支持曲江曼蒂项目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完善进出口贸易服务平台,打造曼蒂保税跨境电商体验中心。加快陕西国际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拓展文化进出口业务。(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省国资委、省文化厅、西安市政府、陕文投集团负责)

14.推进丝绸之路国际文化城建设。加快“丝绸之路国际文化城”文化策划和项目规划建设,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年内完成“丝路文化主题园”概念设计、“丝绸之路国际文化城”核心区规划设计及核心区用地指标落实等工作。(省国资委、省文化厅、陕文投集团负责)

三、加强科技教育合作

15.加强农业领域合作。依托杨凌农业技术、人才、教育资源,与中亚国家联合建设旱作农业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和合作园区。发起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农业发展论坛,推进旱作农业、节水灌溉、畜牧养殖等领域技术交流合作,鼓励在境外设立农业示范中心、贸易中心等,扩大农业对外贸易与投资。(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外事办负责)

16.推进丝绸之路创新中心建设。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建设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打造丝绸之路创新中心。召开创新港项目概念规划设计国际大师邀请赛,编制完成创新港项目规划,启动港区建设。(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科技厅、省外事办、西安交通大学负责)

17.加强培训教育领域合作。组建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支持高校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高校在人才培养、师生互换、合作科研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支持陕西师范大学与吉尔吉斯斯坦有关机构研究探讨“吉中友谊大学”共建事宜。(省教育厅、陕西师范大学负责)

18.推进“一带一路”智库建设。发挥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陕西师范大学中亚研究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研究院、西安财经学院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西安市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的科教人才优势,建设“一带一路”智库,为“一带一路”提供智力支撑。(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政府研究室负责)

19.加强卫生领域合作。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妇幼保健、残疾人救助和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疫情信息沟通及防治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鼓励优势中医药企业在境外设立中医治疗、教育、保健机构,传播中医药文化和技术,提升中医影响力。与哈萨克斯坦东干协会签订援建陕西村医院的框架协议,加强医疗技术、人才、设备援助。(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外事办负责)

四、深化经贸领域合作

20.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中俄丝路创新园、中意航空谷、陕韩中小企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进中新政府间第三个合作项目、中吉空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陕西文化保税园区、丝绸之路国际文化城、中哈苹果友谊园、欧亚经济综合园区核心区、欧亚创意设计产业园等省内重点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科技厅、省果业局、西安市政府、咸阳市政府、渭南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负责)

21.完善融资保险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保、银行、企业融资保险服务机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及融资保险服务。支持陕西海外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等搭建企业“走出去”融资保险和信息服务平台。(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海外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负责)

22.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带动陕西产品走出去。加快推进与中亚国家在矿产资源开发、电力能源等领域项目合作。支持能源和装备制造类企业“走出去”,与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在境外设立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建设一批示范项目。办好第二届中亚地区陕西商品展会和经贸合作推介活动,组织我省名牌产品企业赴中亚等地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和产品展销活动。争取国家支持在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储备基地。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丝绸之路能源装备产业园。(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省外事办、各有关市政府负责)

23.优化整合驻外商贸服务机构。整合我省有关机构在外资源,联合在中亚重点国家设立驻外代表机构,为我省企业与中亚地区的交流合作提供服务和支持。(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负责)

24.拓展优势产品海外市场。利用香港贸发局、阿里巴巴、环球资源、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等官网和陕西品牌特刊等专业网络平台,对省内名优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形象展示和推广宣传。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鼓励陕西名优特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开展海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质量体系认证、广告宣传及设立境外营销机构,扩大陕西名牌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省商务厅、省质监局负责)

五、搭建对外开放平台

25.积极推进自贸区申报工作。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争取设立陕西航空产业综合保税区;加快出口加工区A、B区二期建设,并尽快通过验收;积极复制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编制完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申报进度,争取国家尽早批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西安市政府、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26.办好丝博会。以打造“一带一路”品牌盛会和务实合作高端平台为目标,精心做好第20届西洽会暨丝博会组织筹备工作,继续办好“一带一路”地方领导人对话会、主宾国等系列活动。(省贸促会、省会展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友协负责)

27.办好2015欧亚经济论坛。以本届欧亚经济论坛为平台,办好201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商品展、上海合作组织经贸部长会、“指尖上的丝绸之路”等系列活动。加快论坛实体化进程,推进欧亚综合园区核心区建设,推动欧亚陆域务实合作。(西安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贸促会、省会展中心、省妇联、省政府新闻办负责)

28.办好第22届农高会。以本届农高会为平台,办好2015杨凌现代农业高端论坛、第四届陕西省友好城市项目对接会、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业科技合作恳谈会、发展中国家旱作农业经济管理部级官员研讨班、国际生态农业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科技厅负责)

29.办好第五届陕粤港澳经济合作活动周。举办“一带一路”陕港物流合作交流大会、“大美陕西”旅游精品线路推介会、陕港融资租赁服务业合作恳谈会、陕深产业合作项目对接洽谈会,协助办好第十三届澳门妈祖文化旅游节,参加第二十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进一步扩大陕西与粤港澳投融资机构、工商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等领域的项目交流与合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贸促会、西安海关、省政府港澳办、省政府新闻办、香港骊山有限公司负责)

30.建设丝路产品体验馆和丝路风情街。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大唐西市建设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产品体验馆和丝绸之路风情街并举办系列经贸活动,开展线上线下丝路跨境业务,打造国际化O2O平台。(省商务厅、大唐西市、西安国际港务区负责)

31.加快西安领事馆区建设。2015年争取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国在陕设立领事馆,启动4个统建馆的建设,争取土库曼斯坦设立商务代表处,全力争取上合组织成员国及丝绸之路沿线重要节点城市设立办事机构,吸引涉外机构入驻。完成韩国“多宝塔”复制品安放工作。(省外事办、西安市政府、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负责)

32.建设丝绸之路语言服务平台。加快推动服务平台网页内容、语料库和人才库建设,培育发展对外开放语言服务产业,以满足全省对外开放语言服务的需要。(省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陕文投集团、西安外国语大学负责)

33.加强统计、广告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协助国家统计局办好首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统计局长会议。办好第22届中国国际广告节。(省统计局、省外事办、省工商局、西安市政府负责)

六、加强生态环保合作

34.加强环保领域合作。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应对气候等方面的合作体系和联动机制。规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大气质量、防风固沙、野生动物保护、水源保护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支持西安浐灞生态区引进瑞典先进技术,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西安市政府、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负责)

七、创新金融合作方式

35.积极引进各类国际性、区域性金融机构总部。积极跟踪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欧亚银行的设立工作。争取将总部落户于西安或西咸新区。积极申请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省金融办、陕西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

36.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强金融领域合作。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争取国家批准西安市和西咸新区的企业开设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试点工作。(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

37.争取开展国际租赁贸易和国际商业保险代理工作。争取商务部支持,在西咸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等开展国际租赁贸易,兼营国际商业保理试点工作。(省商务厅、省金融办、陕西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发展改革委、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

38.建立与中亚各国的合作发展基金。争取在西咸设立能源现货交易所。争取丝绸之路基金落户西安或西咸新区,建立与中亚各国的合作发展基金,优先推动建立中国陕西—哈萨克斯坦合作资金。(省发展改革委、陕西证监局、省金融办、省财政厅、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

39.支持加快金融聚集区建设。支持西咸新区建设丝绸之路能源金融贸易中心。加快西安金融商务区建设,推进科技金融和文化金融示范区建设。设立黄金产业发展基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新兴金融业、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聚集中小金融业态。研究出台我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意见。(省金融办、陕西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保监局、西安市政府负责)

40.打造西安黄金交易中心。与上海黄金集团交易所建立合作机制,推动设立上海黄金交易所西安交易中心和黄金交割库。组建西安丝绸之路黄金基金管理公司,启动国内首支全产业链、产融结合的黄金基金,构建以西安为中心的“一带一路”沿线主要黄金生产、贸易、消费企业和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黄金产业生态圈。(陕西黄金集团、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西部证券等负责)

八、持续唱响新起点

41.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持续加大丝绸之路新起点宣传力度,突出互惠互利,强调共同发展,营造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负责)

42.争取设立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卫视频道。积极与有关国家部委对接,以西安广播电视台为主体,争取国家批准设立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卫视频道。(西安市政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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