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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br>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时间:2016-03-07 11:20:35  浏览:0次  来源:   作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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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事关科技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顺利完成,科技体制改革全面部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出台,大众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改革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创新驱动发展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创新驱动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突出强调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推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最终要靠科技进步,强调要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这为新时期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求我们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依靠创新聚合高端要素,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依靠创新培育发展高端产业,构建产业发展新优势;依靠创新打造发展新高地,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础研究取得了量子通信和量子反常霍尔效应、中微子震荡等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载人航天、深海潜器、超级计算等战略高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高铁、核电、移动通信、生物育种等产业领域攻克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科技创新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创新型国家建设进入新阶段。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整体不强,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科技人才队伍大而不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创新环境和生态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工作重心从谋篇布局转向全面落实,谋大事、攻难事、建生态、拓空间、正风纪,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科技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016年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为主线,更加注重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更加注重成果转移转化,更加注重改革任务落实,更加注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更加注重依靠科技人员和服务创新主体,更加注重自身能力和作风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提高科技创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为实施“十三五”规划、确保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开好局、起好步。

二、制定发布“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部署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步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关键时期。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全球流动的速度、范围和规模达到空前水平。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双重压力;改革进入深水区,亟需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我们要牢牢把握“十三五”时期阶段性特征和时代要求,顺应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大趋势,找准科技创新的定位和突破口,把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科技工作的各个方面,打造发展新动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创造新的可持续发展周期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十三五”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着重突出从以下几方面谋划和布局:

——围绕构筑先发优势,着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在关系长远发展的基础前沿领域,强化超前规划和系统部署,加强源头创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优化创新基地和科研设施布局,培育造就高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提高科技创新的基础能力。

——围绕塑造更多的引领型发展,着力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核心突破。聚焦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技术开发,突破制约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切实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围绕构建高效能的国家创新体系,着力落实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明确各类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和相应支持措施,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军民科技融合,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以高效率的创新体系支撑高水平的创新型国家建设。

——围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着力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普惠性政策体系,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厚植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公平高效的创新生态环境。

——围绕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着力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坚持全球视野,积极应对新赛场新规则带来的深刻变化,在全球创新融合发展的大格局中主动布局,提高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

要创新规划编制方式,开门编规划,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平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聚焦创新驱动发展,突出未来5年的重点任务,明确抓手,提出一批重大项目、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要完善规划组织实施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衔接协调,集成各方面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强大合力。加大对地方“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的指导。

三、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夯实引领发展的创新基础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将国家创新资源聚焦于优先发展领域,提高原始创新水平,构建高效强大的共性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体系,形成持续提升我国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品创新的系统能力。

1.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高技术研究,强化源头创新。

在重大科技创新领域启动若干国家实验室建设。以构建抢占国际科技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创新力量为目标,制定国家实验室建设方案,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方式,探索建立适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运行机制。

统筹推进国家科研基地优化整合。适应大科学时代创新活动的特点,按照创新链条对国家科研基地进行分类,明确功能定位,优化布局,加强科研基础条件能力建设。强化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外开放。

系统布局基础研究和前沿高技术研究。以国家需求共性科学问题和重大科学目标为牵引,全面部署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建立颠覆性技术培育机制。

2.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式发展。

加快已有重大专项实施及成果产业化。按照聚焦目标、突出重点的要求,系统布局“十三五”重点任务,进一步凝练标志性成果,扎实推进已有重大专项实施。制定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方案。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投资基金、金融配套支持,促进形成部门、企业、地方联动的协同机制,共同推动重大专项成果应用和产业化。

遴选启动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落实国家战略意图,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航空发动机、量子通信、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空深海探测、重点新材料、脑科学、健康保障等领域,抓紧遴选启动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尽快编制实施方案,分批次有序启动实施。

3.加快建立现代技术体系,打造发展新优势。

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以绿色高效生态安全为重点,启动实施粮食丰产增效、七大农作物育种、智能农机装备、畜禽高效安全养殖、现代食品加工与装备、农业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及修复、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等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建立信息化主导、生物技术引领、智能化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

推动制造业“智能绿色服务”转型升级。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组织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开展网络协同制造技术研究,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创新设计、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工厂、制造资源集成管控、全生命周期制造服务、工业大数据等技术体系。攻克高端成套机械装备等制约制造业发展的核心装备,开展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研发,提高重大装备智能化水平。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形成典型集成示范。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产业培育。以智能电网和清洁煤为抓手,坚持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与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并举,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的突破,提升新材料保障能力。深化“纯电驱动”战略布局,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和生物制造等创新,引导生物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

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民生科技,让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加强精准医学、智能康复、中医药现代化、生物医学大数据等技术研发,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科技行动”。依靠新技术和管理创新支撑新型城镇化及现代城市发展。围绕国家公共安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防灾减灾等开展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产业的科技支撑。

实施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工程。以资源节约、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为重点,加快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低碳等技术研发应用,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培育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海洋工程等新兴产业。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生态文明科技先行示范区建设。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巴黎协定,大力发展适应减缓气候变化的科学技术,建设“绿色技术银行”,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4.营造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型创业,有效服务于实体经济,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高新区等共同构成完整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继续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中国创新挑战赛。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一批星创天地,促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推动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培育科技服务业新模式,建立完善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区域和行业试点示范的指导和支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支持机制灵活、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研究支持政策,鼓励其探索非营利性运行模式。

5.强化区域创新布局,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提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发展水平。发挥示范区和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加大培育指导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实施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工程。以升促建,积极推动省级高新区升级。

启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形成若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改革创新平台,完成试点区域试验方案上报审批工作。研究建立试点工作监督评估和协同推进机制,及时总结推广一批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

开展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高创新资源的集聚能力和使用效率,出台支持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支持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政策措施。继续开展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新途径。
  完善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机制。以推动跨区域科技协同与创新合作为重点,落实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北等区域发展战略任务部署,加强与港澳台科技合作。深化部省会商合作机制。围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布局一批特色鲜明的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加强基层科技体系能力建设和县市科技工作,开展县市科技创新评价。继续做好科技援疆、援藏、援青和精准扶贫脱贫科技工作。

6.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提高全球配置创新资源能力。

组织实施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项目。在我国具有优势特色且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域,提出我国牵头组织开展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的目标及实施路线图,建立牵头组织大科学工程的工作机制和组织构架。进一步加快科技计划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国际组织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国家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向全球科学家开放共享。

全面深化双、多边科技与创新合作。继续深化创新对话机制,促进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大国科技合作。实施科技伙伴计划,夯实我与周边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科技合作基础。充分利用多边机制应对全球挑战,积极参与全球创新治理,树立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制定并实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结合沿线国家科技创新需求和支撑产业走出去,加强合作研究和平台建设,共建特色园区,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资源互联互通。

四、全面落实科技体制改革部署,释放创新主体活力

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能力与活力,加强协同互动,提升创新治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1.继续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全面完成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和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五大类科技计划的分类整合,纳入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统一协调,制定重点研发计划等的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实现新旧计划体系的有序衔接,确保如期完成改革目标任务。

推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制定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运行制度,指导专业机构全面开展改建工作,提升专业化项目管理能力。开展专业机构改建情况中期评估,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社会化专业机构遴选原则与标准。

加快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科技计划数据汇集与服务,开展与部门、地方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互联试点,形成跨部门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制定国家科技报告管理办法,优化服务系统功能,逐步建立科技报告质量控制体系及成果推广跟踪评估机制。

完善科技监督评估和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出台科技监督、科技评估和科研信用制度规范,夯实科技监督和评估基础能力。开展科技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尽责以及科研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的监督和评估,探索推进监督和评估结果有效运用机制。

2.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配套制度。研究制定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入股国有股转持豁免、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公示等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各部门、地方结合行业、区域特色,修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法的配套政策法规。

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制定信息采集、加工与服务规范,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完善内部评价激励机制。开展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

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全面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扩大基金规模,联合社会资本设立一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专业化创投子基金。启动实施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建立科技企业贷款融资的“绿色通道”。启动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技创业证券公司、投贷联动、股权众筹融资等先行先试。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实施新一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实施创新型企业能力提升行动,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科研基地,引导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国家重点产业,整合资源,布局建设若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鼓励地方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加大政策对企业创新的激励引导作用,开展政策宣传培训,重点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扩大政策覆盖面。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建立政策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4.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

坚持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方向,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调整完善部分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方案,解决改革遗留问题。研究落实和扩大科研事业单位在编制管理、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方面自主权。出台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绩效评价办法,推动建立绩效拨款制度。

5.优化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机制。

加大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力度。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修改完善评议指标,创新人才选拔方式,强化对高层次人才跟踪服务。

推动人才评价激励和奖励制度改革。针对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科技人才,研究制定分类评价办法,为科研人才潜心研究创造环境。加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落实力度,建立创新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制定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研究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强化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在任务委托、岗位聘用及职称评定中,打破论资排辈,注重发展潜力,大胆启用青年科技人才担当重任。在重点研发计划中开辟专门渠道,支持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国际大科学工程研究计划。

加强创新文化建设。树立鼓励创新、尊重创新、宽容失败的价值取向,创造多元包容、良性竞争的科研文化。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鼓励创新创业。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继续办好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群众性科技活动,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测评。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突出重大成就、典型事例、重点创新政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6.推动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强化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加强宏观管理,建立政策、规划、计划、监督等重点业务工作推进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创新服务。加快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重点立法工作,完善科技创新法律法规体系。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各单位依法依责履职。

加强公共创新服务供给。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技术预测,加大对创新方向的合理引导。开展创新调查,发布科技发展报告。加强政策研究与储备,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进科技政策和经济政策、供给侧和需求侧政策更好结合。

完善国家科技咨询制度。研究制定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的实施方案,组建国家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完善重大科技战略部署、重大科技任务安排、重大政策制定等咨询机制。研究提出科技咨询重大事项类别清单,引导智库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创新战略与政策的研究、咨询和评估等。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科技管理干部队伍战斗力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是科技改革发展的根本保障。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建设和理论武装。坚持学用结合,系统地、全面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党的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

2.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议,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加强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切实提升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能力和水平,发挥部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中的核心作用。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把党建工作摆在科技部全局工作的关键位置。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党建思想认识和党建工作素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为抓手,进一步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践行“三严三实”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排查和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树立善作为、会作为导向。建立和完善工作业绩考核制度,将科技改革发展部署任务落实作为重要内容。加强重大问题调研,强化工作协调,重点工作任务要加强部门之间、部内司局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形成合力,不能议而不决、推而不动。不断提振精气神、锻造好作风,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继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查处“四风”问题。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继续加强纪律审查等工作,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把握科技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律,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和机制。

6.坚持从严管理,建设高素质科技管理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外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和储备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化能力的科技管理人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切实提高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创新治理和服务的能力。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从严管理干部,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和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锐意改革、敢于担当的高素质科技管理干部队伍。

 

 

                           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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