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深刻地改变了社会,也会深刻地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在“互联网+”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来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通过“互联网+”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可以不受时间、地点、人员数量的限制,向政府部门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而社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全民守法,促使社会公众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的信仰。通过互联网曝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威慑力,规范社会行为。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网格化、可视化社会管理平台,明确责任范围,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一站式”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基层公务员劳动强度。
通过“互联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当其遭遇信任危机时,需要及时通过互联网公开网民关注的信息、回应网民关切,重新获得网民的信任。需要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及相关利益者公开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提高社会组织运转的透明度。社会组织透明度越高,就越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利益者的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公平竞争,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动员、救援等方面的作用,通过互联网集聚正能量,应对灾害、事故等突发性事件。
通过“互联网+”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制机制。把互联网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借鉴新加坡设立民情联系组的成功经验,建立联系群众的互联网平台,形成“互联网+群众路线”模式,引导人民群众充分有序地表达诉求、反映问题,以便党政部门有针对性地调解、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社会舆情监测系统,开展社会舆情大数据分析,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和公检法司部门通过互联网公开行政执法和司法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推行网上信访,拓宽信访渠道,让访民及时表达诉求,反映问题。
通过“互联网+”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制定和实施“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把“互联网+食品安全”“互联网+安全生产”“互联网+防灾减灾”“互联网+公安”“互联网+维稳”等纳入其中。
互联网对提高现实社会治理水平作用巨大,而互联网本身也需要进行治理。为此,需要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治理水平。严厉打击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民的合法权益。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弘扬正能量,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