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时先后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两大倡议,并提出“五通三同”。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了中国周边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五大方位和六大经济走廊,对中国建设“一带一路”的总体原则、框架和合作方向作出了具体的阐述。
中国为什么要提出“一带一路”倡议?
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分析:
第一个层次——国内层次。从国内层次来讲,改革开放30年多以来,我国形成了东强西弱的经济发展格局。而“一带一路”的提出,就是为了改变东强西弱的现状,实现经济的东西平衡。把中国的高新企业及优质产能外溢到西部,寻求新的市场和资源。同时,倒逼国家改革,把原来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变成改革开放的前沿。
第二个层次——地区层面,实际是指周边层面。中国是一个海陆复合国家,有漫长的边界线。但在过去形成了海陆不均的局面,搞“一带一路”就是为了实现海陆平衡、南北并重和东西兼顾。
最后一个层次——全球层面。第一,“一带一路”倡议是对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再平衡,也是对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的新平衡;第二,“一带一路”主要是贯彻了欧亚大陆的中心和边缘,是中国周边战略和欧亚战略的重要体现;第三,“一带一路”倡议是地区经济合作的创新版和经济外交的升级版。它不具有强制性,而是提倡共商、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共同发展理念,是中国外交经济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第四,“一带一路”是中国和平崛起与和平发展的新尝试和新努力。它排除了过去以强凌弱的模式,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条具有包容性的共同发展的新路线。
如何推动“一带一路”?
在此问题上,我们需要优先处理十大关系。
第一就是要处理好国内和国际两者之间的关系。“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宏大的倡议,但考虑到国内外宣传的区别,因此在国内可以称之为战略,但在国外宜称为倡议。
第二就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一带一路”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因此不仅需要国家的推动,同时还需要地方、企业和个人的推动。这就要求我们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第三就是要处理好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关系问题。“一带一路”的核心是经济,但是只有依靠人民才能获得沿线国家最大限度的支持。因此,要推进沿线国家包容性地共同发展,也要考虑到其在“一带一路”各个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到统筹兼顾。
第四就是处理好效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一带一路”的推进要符合中国以及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如果只符合小部分国家的利益,那么这个项目是很难持续的,要做到义利兼顾。
第五就是处理好沿线国共建和非沿线国参与之间的关系。“一带一路”是一个共建、共商、共享的好事,我们不仅要处理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关系,也要争取那些非沿线国家,尤其是经济实力比较强大的国家参与进来。只有这样,才能扫清“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所有不利的因素,把“一带一路”事业推向前进。
第六就是要处理好“一带一路”建设的机制。要处理好与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这些已经成熟、或者相对成熟的合作国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好“一带一路”过程中非机制性的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铺开一条宽阔的道路。
第七就是处理好“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等一些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合作问题。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等国家的“欧亚经济联盟”、哈萨克斯坦的“光明大道”新经济计划、蒙古国的“草原之路”计划、印度的“季风计划”……这些都是各个国家本身具有的发展规划。只有这些沿线国家的战略进行对接合作,才能把“一带一路”战略顺利地往前推进。
第八就是要处理好目的和过程之间的关系。我们是以推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远大目标的,但过程却是长期、艰苦的。因此,要处理好目标与过程之间的关系问题。既要记住我们的目标,也不能一蹴而就,要做好心理上的准备。
第九就是怎样看待“一带一路”的问题。“一带一路”是一个宏大的工程,需要几代人的艰苦努力。不能把“一带一路”看成是解决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同时也不能低估中国人民的创造性力量,以及沿线各国人民和平发展、共同富裕的强烈诉求。
第十就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关系问题。从战略上讲,“一带一路”建设“任重而道远”。但是,坚信在中国人民以及沿线国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最终前景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