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战略意义。为尽快启动湖南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特制订以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背景
(一)国家战略构想。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以下简称"五通")为主要内容,重点推进基础设施、经贸、产业投资、能源资源、金融、人文交流、生态环境、海上合作等8个方面的务实合作。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共同打造若干经济走廊。海上,依托重点港口城市,以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为目标,共同建设一批海上战略支点。用3-5年时间,夯实基础,打开局面;用10年左右时间,重点突破,实质推进;到本世纪中叶,实现"五通"目标。
(二)我省的机遇和挑战。作为国家战略构想的内陆核心经济腹地,湖南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扩大开放的机遇。有利于借助和利用国家通道、国家平台、国际机制,加强开放体制、开放领域的创新和拓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二是产业转型的机遇。有利于加快产能"走出去",缓解当前产能过剩的突出矛盾,并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三是市场拓展的机遇。有利于挖掘沿线资源丰富但发展相对滞后国家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拓展省内产品市场空间。四是均衡发展的机遇。有利于推动大湘西、湘北区域对接新亚欧、中国-东盟等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开放发展,促进省内区域协调发展。同时,也面临着境外投资安全保障手段有限、国内产能竞相转移竞争加剧、省内服务平台功能不强等困难与挑战。
(三)我省基础和优势。
总体看,我省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教人文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在强化对外开放、产业合作、协作交流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从区位交通看,我省地处中部,承东启西,京广高铁与丝绸之路节点城市相连,沪昆高铁与东盟相通,水路可直达东部沿海港口,与珠三角、北部湾也有便捷通道。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相继获批,一批水、陆、空口岸先后开放,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从产业互补看,我省拥有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冶金、有色、建材、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在种植、育种、农机等方面拥有国际先进技术,与沿线国家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业合作开放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契合。从合作历史看,近年来,省内一批重点企业远赴海外,在沿线国家建成了一批产业园区,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特别是通过国际工程总承包,带动技术、资金、人才走出去,积累了宝贵经验。从科教人文看,我省是国家重要科教基地之一,综合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十,新闻出版、电广传媒等极具国际竞争力,为强化与沿线国家合作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五通"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国家通道、国家平台,将我省经济、人文、资源优势与沿线国家的发展需求结合起来,以长沙为节点城市,以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点平台、重要机制建设为依托,以提升全面开放水平、拓展经贸合作领域、扩大人文交流为重点,着力实施"六大行动"(装备产能出海行动、对外贸易提升行动、引资引技升级行动、基础设施联通行动、合作平台构筑行动、人文交流拓展行动),完善"五大机制"(项目推进机制、金融财税扶持机制、人才保障机制、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建设80个左右的重大项目,总投资3000多亿元,将湖南打造成"一带一路"的重要腹地和内陆开放的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注重实效。立足现有基础,把握稳增长、促开放的实际需求,着力发挥湖南优势,务实推进一批时效性、基础性强的重点工作,确保对当前增长形成拉动,为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统筹兼顾。在强化"一带一路"确定的重点国家合作交流的同时,深化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在巩固传统经贸往来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区域市场。在强化经贸合作的同时,注重人文交往。
重点突破。把握产业投资、经贸和文化合作交流的重点国别、重点行业,强化分类施策,提升合作交流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对重点国别、优先领域、关键项目,集中精力突破,形成示范效应。
政企联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遵照市场机制、商业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推进投资和经贸往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加强宏观谋划、政策支持和搭桥铺路工作。
(三)推进安排。
2015年,启动行动方案,重点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重大项目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上下对接、政企联通、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2016年,突出加快已纳入行动方案的重点项目、重要平台建设,务求取得实质进展和示范效应。继续策划、推出一批新的重大项目。
2017年,基本建立与沿线国家的联系对接机制,服务平台基本覆盖、经贸合作全面提速、人文交往充分展开,为全面融入国家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三、行动重点
(一)装备产能出海行动。
行动目标:力争到2017年,对外投资中方合同额突破3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突破40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20家左右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产能"走出去"和国际工程承包重点企业。
行动内容:1、瞄准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推动"走出去"。中亚-俄罗斯-东欧方向,突出对接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依托与伏尔加河流域协作机制,着力加强工程机械、钢铁、能源资源开发等产业合作,重点推进中联重科中白工业园、鼎鑫贸易俄罗斯农业产业园、中轻长沙哈萨克斯坦风电、顶立科技俄罗斯碳纤维复合材料等项目建设;南亚方向,突出对接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国等国,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工程机械、农业、节能环保产业合作,重点推进湖南建工集团斯里兰卡污水处理厂、斯博泰科孟加拉垃圾发电厂等项目建设;东南亚方向,突出对接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等国,着力加强钢铁、纺织、建材、轨道交通等产业合作,重点推进华菱集团印尼无缝钢管、旗滨玻璃马来西亚生产线等项目建设;西亚-非洲方向,突出对接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埃及、南非、阿尔及利亚、坦桑尼亚、刚果(布)等国,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矿业等行业的国际产能合作,重点推进南车南非基地、中建五局阿尔及利亚高速公路、埃塞俄比亚湖南工业园等项目建设;大洋洲-南美方向,突出对接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秘鲁、委内瑞拉等国家,着力加强产业化住宅、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水利资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农业等产业合作,重点推进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苏里南基地、三一重工巴西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欧盟方向,突出对接德、法、意、荷兰等国,着力加强工程机械、环保机械、汽车、农业等产业合作。2、扶持重点企业带头"走出去"。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对投资新区域和新领域、带动相关产业"抱团"出海的重点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重点"走出去"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机制。近期,集中支持20家省内"走出去"企业。3、创新模式带动产业"走出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园区,吸引上下游产业链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布局,带动一批配套中小企业和上下游产业"走出去"。支持在湘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通过工程总承包,带动产能"走出去"。引导企业以工程、项目、设备(含二手设备)换资源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实行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工程承包与建设运营相结合,向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方向拓展。积极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组建并推进一批产业联盟"抱团"出海。鼓励和引导省内企业以资本或业务为纽带,联合央企"借船"出海。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
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外事侨务办、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省能源局、省国税局、省电力公司、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长沙营管部。
(二)对外贸易提升行动。
行动目标:力争到2017年,全省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10%左右,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增长20%以上。
行动内容:1、实施"四个一批"扩大出口。开拓一批新兴市场,在巩固香港、欧盟、日美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东非、东亚、东南亚、南美等新兴市场。在巩固食品、农产品、陶瓷、湘绣、鞋帽、纺织等优势产品出口的同时,扩大发制品、小五金、电子产品、机电产品、工程机械等出口。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出口10亿美元以上的制造业和贸易企业。打造一批品牌,拓展出口加工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建设一批基地,重点实施省级工业园区"破零倍增计划",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特色产品出口基地和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指导企业运用原产地优惠政策促进出口。2、抢抓"三降"机遇增加进口。抓住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降机遇,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抓住国家降低高端消费品进口关税机遇,扩大高端时尚消费品进口;抓住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价格降低机遇,扩大先进技术、高端装备及配套产品进口,提升省内产业素质。3、创新发展模式壮大服务贸易。利用EPC模式,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带动产品服务走出去,在境外发展制造服务业。利用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推动文化、旅游产品出口。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为外包企业承揽国际业务。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鼓励商贸物流、跨境电子商务、邮政快递、供应链管理向沿线国家拓展业务。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沙海关、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长沙营管部。
(三)引资引技升级行动。
行动目标:力争到2017年,外商直接投资稳定在100亿美元,引进吸收一批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
行动内容:1、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强化产业链招商,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契机,依托现有核心产业,引进上下游企业落户,完善产业链条。依托核心人才、技术,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投入省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强化项目定向开发,促进更多世界级大企业落户湖南。2、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再缩减一批限制类条目。在所有省级园区推广中国(上海)自贸区"21+29"的创新举措。对外商投资项目积极推行网上预备案管理。3、鼓励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与沿线国家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引导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研究中心或技术示范和推广基地。重点推进中意低碳研究中心、中英绿色环保建设中心、湖南国际技术转移中心(1+N)平台,以及孟加拉、巴基斯坦、印尼、印度、泰国杂交水稻种子研发分中心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外事侨务办、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长沙营管部。
(四)基础设施联通行动。
行动目标:力争到2017年,与国家"一带一路"规划确定的重点省市、重点港口的主要通道基本打通,形成省内交通网与"一带一路"陆海大通道直接连通的大格局。
行动内容:1、打通陆上通道。抓紧推进蒙西至华中煤运通道、怀邵衡、黔张常等铁路建设,打通面向西北的铁路通道,直接连通中国-中亚经济走廊。加快焦柳怀化至柳州段、湘桂衡阳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张吉怀铁路等项目建设,打通面向中国-东盟经济走廊和北部湾地区的通道。加强渝长厦、常岳九、兴永郴赣、安张衡等铁路前期工作,推动与东南沿海地区的对接,打造连通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通道。培育发展"湘欧快线",健全国际铁路运输、口岸通关协调机制,强化货源组织和运营管理,提升班列开行密度、运输时效和服务质量,积极发展"五定班列",致力打造中欧班列南方区域核心枢纽。同时,重点建设炉红山(湘鄂界)经慈利、张家界、新化至武冈高速公路,打通G59呼和浩特至北海南北向运输大通道;推进G5513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G60醴陵(湘赣界)至娄底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进一步提升东西向运输通道服务能力;加快桑植至龙山高速公路建设,强化与成渝方向连通对接。2、打通国际航线。实施长沙黄花机场飞行区东扩工程、空港配套工程等项目,将长沙机场打造成长江中游重要的国际空港枢纽。推进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改扩建。完善航线网络,推动开通长沙至香港全货航班,长沙至欧洲、美国、澳洲、俄罗斯、日本、西亚等国际洲际航线。3、打通水上通道。畅通长江中游黄金水道,争取国家将长江中游6米水深航道上延至岳阳城陵矶。加快推进湘江、沅水2条国家高等级航道和洞庭湖区高等级航道建设,推动深水航道向上延伸,推进城陵矶港与上港集团的合作,将其打造成为长江中游重要的航运物流中心。提升长株潭港口群及常德、益阳、衡阳、永州等重点港口功能,推进内河水运与沿海港口无缝衔接,对接海上丝绸之路。巩固提升岳阳至东盟航线运输能力,争取与更多近海国家和地区开通直航,扶持省内发展江海轮运输团队,大力发展"五定班轮"。4、打造立体综合运输体系。加强水运、铁路、公路、航空和管道的有机衔接,统筹货运枢纽与开发区、物流园区等空间布局,完善货运枢纽集疏运功能。鼓励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比重。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机场管理集团、省国税局、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长沙营管部、省边防总队。
(五)服务平台构筑行动。
行动目标:力争到2017年,形成覆盖"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走出去"服务平台体系。
行动内容:1、打造以"两港两区"为重点的开放平台。岳阳城陵矶港,支持城陵矶新港区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充分发挥综保区、启运港退税等政策优势,以及肉类、汽车整车、粮食等进口指定口岸功能作用,带动产品进出口。长沙黄花机场空港,支持长沙黄花机场片区申报综保区,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建设长沙临空产业示范园,与高铁枢纽片区联合打造临空高铁经济区。长沙自贸区,整合力量,集中优势产业推动长沙申报自贸区工作。湘江新区,抓紧编制实施规划,打造开放发展的核心区。2、提升以"两空三水十三陆"为重点的口岸平台。促进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岳阳城陵矶、长沙霞凝、常德盐关口岸, 6个公路、7个铁路口岸,以及郴州国际快件中心等其他9个口岸的提质升级改造,建设湖南电子口岸平台,开展跨区域查验机制协作,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单一窗口,提高通关速度,节省物流成本。争取在省内铁路主要站点、重要内河港口合理设立直接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的查验场所。3、做强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重点的产业承接平台。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功能。创新园区建设模式,鼓励与境外资本合作发展"飞地"园区。利用湘南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势,推动国际产业转移合作。4、构筑境外产业发展平台。依托现有"走出去"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加大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泰国湖南工业园、越南商贸物流园、阿基曼中国城等在建园区的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三一巴西产业基地、中联印度产业基地、南车南非产业基地、隆平高科东帝汶农业示范基地、老挝湖南橡胶产业基地、老挝湖南农业产业基地、俄罗斯贝加尔湖流域湖南农业产业基地等;在美国南卡州、埃塞俄比亚、苏里南、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选择一批基础好的项目作为境外储备园区。5、搭建境外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园区、驻外机构、企业,在我省投资合作的重点国家和地区,逐步设立湖南境外商务代表处。在湘企聚集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组建成立境外湖南商会、湖南同乡会。在南宁、乌鲁木齐筹建湖南东盟、湖南亚欧办事处。6、搭建国际经贸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利用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丝博会等经贸展会,以特色产品展、专题活动、项目对接等多种形式,宣传湖南企业,推动经贸合作。在扩大世界矿博会国际影响的同时,依托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和重点产业再搭建一批世界级的经贸交流平台。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外事侨务办、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机场管理集团、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长沙营管部、省边防总队。
(六)人文交流拓展行动。
行动目标:力争到2017年,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3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国际旅游收入达到10亿美元左右;招收沿线国家留学生数量年均增长10%;建立一批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政府间定期合作交流机制,结对一批友好城市。
行动内容:1、加强文化旅游合作。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中西部各省区合作开发旅游线路,互办旅游推广周、宣传月,拓展旅游市场。积极参与亲情中华、文化中国四海同春、欢乐春节、"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等文化品牌交流活动,充分利用湖南卫视、中南传媒的平台优势和湖湘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扩大与沿线国家在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互办文化年、艺术节、文化遗产展览展示、体育赛事等活动,合作开展文物考古发掘,加强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和海外营销渠道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特色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产品"走出去"。2、加强教育培育合作。鼓励支持省内有实力的院校、职业院校开展境外办学和职业教育合作。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引导企业吸纳留学生参与境外项目建设。加强与境外合作国家间的学术交流。推进湖南师范大学与俄罗斯喀山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与黑山共和国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利用"汉语桥"等文化教育平台,深化与沿线国家交流。3、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交流协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妇幼保健、残疾人康复、中医养生保健及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传染性疾病方面开展务实合作;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与沿线国家的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合作,在境外建立一批高水平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申请获得国际知名保险机构的认证,大力发展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对外医疗保健服务产业。鼓励省内中医药企业在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医药合作。4、加强政府间合作。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经贸合作伙伴关系,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结对一批友好城市。推动重点国家和地区在长沙设立官方经贸促进机构。加大境外宣传力度,塑造"海外湘军"整体品牌形象。加大对湖南良好生态和投资环境宣传力度,吸引境外投资。5、引导社会组织合作。鼓励引导省内社会组织与沿线国家非政府组织开展广泛交流合作,在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应对气候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修复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省外事侨务办。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台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团省委、省国税局、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长沙营管部。
四、行动保障
(一)项目推进机制。
1、强化项目储备。整合各方信息,按照六大行动类别,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和合作交流重大项目库。实行境外合作项目报备制度,对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滚动淘汰,及时更新境外合作项目信息。2、强化项目对接。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衔接,争取我省项目更多地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加强与国家驻外使领馆及沿线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的联系,畅通沟通交流机制,搭建中外企业项目对接平台。加强与央企的项目对接合作,带动省内重大项目落地。3、强化项目开发。建立境外合作项目滚动实施机制,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境外合作项目。借助国际咨询力量,依托现有的走出去企业加强合作项目开发储备,形成项目续接。4、强化项目实施。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建立部门对口联系机制,实现一个重点项目、一套服务体系,帮助企业突破项目瓶颈制约,加快境外合作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外事侨务办、相关企业。
(二)金融财税扶持机制。
1、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充分借助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进一步扩大"两优"贷款规模和使用范围,加强对龙头企业"走出去"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中信保等政策性保险机构在重大项目推进落实中的风险保障作用和投融资桥梁作用,主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用保险,防控投资风险。2、强化融资渠道和模式创新。积极加强与亚行、亚投行、世行、金砖银行,丝路基金、中非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基金合作,争取对我省"走出去"重大项目的支持。加强对银团贷款、联合授信、俱乐部贷款等融资合作模式的运用,引导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联合支持我省海外项目。支持"多行一保"联合打造最低成本、最优服务的海外项目融资模式,通过利率优惠、缩短授信时间等举措,支持企业进行境外收购,开展海外PPP项目。持续完善内保外贷政策,支持企业以境外项目、资产或股权、矿权等权益办理抵押贷款。3、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省直相关专项要重点扶持省内"走出去"示范项目建设、支持重要的功能性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支持重要的交通项目建设。对纳入行动方案的重大项目,重点示范企业,按政策规定在税收、收费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税局、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长沙营管部。
(三)人才保障机制。
1、加强人才引进。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搭建国际人才交流平台,加大全球招聘力度,大力引进熟悉国际法、国际商贸规则的复合型人才。深化与境外华人社团合作,发挥华人华侨的力量,协助企业引进海外人才。2、加强人才培训。举办企业高端人才培训班,进行有关"走出去"的法规、政策、礼仪、文化、语言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引导省内高校、高职院校培养翻译人才、海外营销策划人才、国际经贸和法律人才。适时选派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骨干到海外项目挂职锻炼。注重发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我省留学人员作用,服务各类经贸和人文交往活动。3、完善人才政策。研究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强化人才奖励与保障制度,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形成强大的国际项目团队,为人才发展提供优良环境。简化企业人员出国(境)手续,适当放宽企业团组人数和人员出国次数、天数等审批条件,为企业人员"走出去"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外事侨务办、团省委。
(四)风险防控机制
1、构建"走出去"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整合现有涉外信息服务网站资源,组建省内对接"一带一路"综合信息服务网,及时提供沿线国家法律、市场需求、投资环境、经济政策、税收政策、劳工和人力资源政策、质量安全标准和疫病疫情等风险预警方面信息。定期发布我省装备制造业合作重点国别风险评估报告,及时预警有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重大风险。对走出去的重大项目,及时提供风险评估服务。2、建立政府间对话磋商机制。利用政府间各层级对话磋商机制,积极帮助"走出去"企业协调好与东道国政府的关系,为企业参与境外项目创造良好环境。指导和协助企业妥善处理重大国别风险和突发安全事件。加强领事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妥善处理涉外案件,依法维护我省企业和公民海外合法权益。3、打造省级的海外投资智库。吸纳具有丰富的海外投资实践经验的企业家、涉外律师、经济学家、学者等各类专业人才成立省级海外投资智库,指导并协助企业开展对外投资经营培训交流,就成功或失败的海外投资案例进行交流、研究、总结;充分利用湖南省境外企业法律事务咨询服务中心、湖南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优势资源,开展境外法律培训;加大对涉外法律领军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工商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工作协调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对接国家战略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工作协商机制,共同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协调重大问题、设定时间任务进度表,确保纳入行动方案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有序推进。2、强化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将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做好各类规划与行动方案的衔接,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3、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企业境外合作项目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及时了解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将推进"653"行动方案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外事侨务办、省统计局。
责任单位:相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