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9-21日,习近平主席对波兰进行了国事访问。此次访问在提升双边政治关系、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合作,以及巩固“16+1”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三个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第一,将两国政治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近年来,中国和波兰两国之间政治关系持续稳定发展,建立起政治互信,视彼此为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高级别互访和交流不断。在16+1合作框架下,中波两国愿意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合作,同时扩大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为此,中波决定将两国的政治关系从战略伙伴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此外,双方同意互尊互信、平等相待,切实理解彼此利益和重大关切,进一步扩大两国立法机构、政府部门、政党和地方交流。同时,两国表示要加强在联合国、亚欧会议等多边组织和国际事务中协调合作。中波两国的这种合作水平已经接近或相当于中国与西欧大国的合作水平。
第二,加强中波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共享发展红利。中波两国目前都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已经进入改革的攻坚阶段,进行供给侧改革,而波兰新政府提出了“地区发展战略”(再工业化和地区发展规划)。双方决定以两国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为基础,加强“一带一路”与“可持续发展计划”对接。为此,中波签署了《关于共同编制中波合作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明确了两国合作方向、涵盖了各自重点关切、指明了合作内容和实施路径,对加强中波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共享发展红利、深化互利合作具有重大意义。应该强调的是,此《备忘录》不仅有助于打造中波利益共同体,推动两国政治关系持续友好发展、经济纽带更加牢固、人文联系更加紧密,也有助于打造16+1共建“一带一路”典型示范,对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中东欧16国合作、深化中欧关系具有现实意义。在双方经济合作的顶层设计框架内,两国有关部门商定,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产业投资、贸易、能源资源、金融、运输与物流、标准及认证、环境保护、农业、人文、信息、智库合作及地方合作等13个重点领域开展合作,并签署了多项经贸合作协定。
第三, 琥珀之路对接“一带一路”。波兰位于欧洲的“十字路口”,是“琥珀之路”和“丝绸之路”的交汇点,同时也是中东欧地区人口、面积、经济总量最大的国家和欧盟重要的成员国。无论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16+1合作” 还是“一带一路”建设,波兰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正是考虑到波兰的这些特性,习近平主席在“丝路国际论坛”上就进一步开展中波合作、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了若干建议。
首先,齐心协力,将中波各领域合作打造成“一带一路”合作的典范,以此带动整个区域合作。第二,优化机制,使地方政府、企业和其他民间机构形成合力。中波两国地方政府应该继续加强交流,为当地企业和其他民间机构开展合作多搭桥、搭好桥,拓展各领域务实合作,夯实中波友好的民意基础。紧密协作,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更加紧密地同“一带一路”建设对接,构建持久务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第三,突出重点,将经贸合作作为主攻方向,整合中国产能优势、波兰区位和人才优势、欧洲先进技术优势,打造新的贸易中心和经济增长极。
波兰目前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需要同外部进行更多的合作。对波兰而言,要不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已经不是一个选择的问题,而是如何参的问题。波兰的领导人已经意识到,要保持波兰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必要搭上“一带一路”这趟车,以期实现相互借力,共享繁荣。
因此,我们说,习主席对波兰的访问不仅开启了中波战略伙伴关系提速升级新时代,也为两国经济发展规划对接和共同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