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燃气集团被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评为陕西省第二十八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集团公司已连续六年获此殊荣。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省科协工作部署,围绕集团公司科技工作重点任务,燃气集团于2020年3月开始在系统内广泛组织开展了30余项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活动。
此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是对集团公司全体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工作的充分肯定。集团公司科协将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坚持“四服务”工作定位,努力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升企业员工科学素质服务,为企业领导决策服务,助力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