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天然气公司降低用户用气成本,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自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由省天然气公司供气的非居民用气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下浮5%,对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及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和配送企业,2020年2月和3月通过省内管输企业运输的管输价格按照90%结算。同时根据上游门站价格下浮情况,把上游环节降价部分全部让利于下游用户。
据悉,省天然气公司所属的陕西城市燃气公司、汉中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在积极与所属市县发改委对接沟通,根据上游供气企业降价情况,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