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上对我的帮扶和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我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遵规守纪明法。”这是省天然气公司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在开展帮扶教育过程中的表态。
近期,省天然气公司党委按照延长石油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和燃气集团党委相关要求,制定印发了《受处理处分人员帮扶回访工作制度(试行)》,明确对因违规违纪、失职失责等,受到组织处理、诫勉、党纪处分、限期改正处置和受到公司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处分且在影响期或者改正期内的人员实施帮扶教育,分别将各级党组织和纪委确定为帮扶工作和回访工作的责任主体,将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专责有机统一、协同落实。同时,《制度》对帮扶责任人、回访责任人的确定和工作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帮扶回访结果的运用等内容,不仅直接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更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要求的具体实践,为公司开展受处理处分人员帮扶回访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度》印发以来,省天然气公司各级党纪组织积极开展帮扶回访工作,促进相关人员打开心结、转换思想,充分发挥“回访一件,帮扶一人,教育一片”的引导、警示作用。受处理处分人员普遍表示感谢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使自己进一步增强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了党性修养,更加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将积极加以改正,同时也进一步放下了思想包袱,重燃起干事创业的热情,今后将在现有的岗位上积极履职、认真工作,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