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宣布:我国将全面开放油气勘察开采市场,允许名企、外资企业等社会各界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
2、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发布
2020年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31号令,公布了新的《中央定价目录》,该目录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新版《中央定价目录》突出垄断环节定价监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如电力和天然气价格,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思路,将“电力”项目修改为“输配电”,“天然气”项目修改为“油气管道运输”。
3、《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国家能源局于4月10日下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主要内容为石油、天然气开发坚持陆上与海上并重,加快海上油气田开发;采取措施,积极合理发展天然气,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电网、石油天然气管网等能源输送管网设施应当完善公平接入机制,依法向符合条件的能源生产、销售企业等市场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
4、《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
4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将加强统筹规划布局,制定发布全国年度储气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各省(区、市)编制发布省级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提出本地区储气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城镇燃气企业储气任务纳入省级专项规划,集中建设供应城市的储气设施。
5、《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通知发布
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指导意见》)。《意见》明确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为预计2020年石油产量约1.93亿吨,天然气产量约181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亿千瓦左右。要求重点做大四大油气上产基地,推动常规天然气产量、页岩气、煤层气较快发展。并启动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全国炼油行业综合信息监测系统,着力化解炼油产能过剩风险。
6、《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发布
国家发改委7月3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合理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天然气输配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各地要根据《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并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管输企业与用户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激励企业提高经营效率,进一步降低成本。
7、《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安全运输要求(试行)》印发
2020年7月2日,《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安全运输要求(试行)》正式印发。LNG可移动罐柜整船运输是一种新业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整船载运液化天然气可移动罐柜安全运输相关要求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修改完善后,经部务会审议后正式发布。
8、《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发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21日发布《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白皮书说,中国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发生重大变革,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明显改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