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课题调研,5月26日,上海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意见》涵盖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建立市场导向的创新型体制机制等五个部分22条意见,涉及科技、教育、财税、金融等诸多领域。这是继自贸区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之后,上海又一项先行一步的改革探索。
《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诞生记
出台背景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要求上海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他指出,当今世界,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支撑,成为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进步的强大引领,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走好了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
审题,加强学习系统领会总书记的“考题”
●2014年8月12日举行的上海市委常委学习会上,市委书记韩正提出,努力在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走在全国前头、走在世界前列,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至此,“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被确立为2015年市委一号课题。
开题,深入调研将政府部门作为“第一站”
●2014年5月以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等深入区县、园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密集调研,多次召开专家、院士、企业家等座谈会听取建议;带领各部门,围绕人才、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相关专题,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
解题,“诊断书”条分缕析不足与差距
● 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课题组形成了上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诊断书”。
调研发展
政府管理过多、过死,制约了创新创业的发展需要;集聚国际国内一流创新人才的制度不健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交易体系不通畅;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还不完善等。
破题路径
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顶级水平,进一步聚焦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创新产业项目;围绕激发创新主体、创业人才的动力、活力和能力,破除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瓶颈;培育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围绕宽容包容开放的创新创业氛围;进一步把集聚人才这篇大文章做大,使人才更好迸发创新活力。
破题,拿出更大勇气更多智慧推进改革
● 今年3月30日,上海市委举行专题会议听取一号调研课题推进情况。韩正说,“上海要建设的科技创新中心,是国际化的大平台,秉承开放的理念吸引所有人来参与;要融入‘互联网+’时代、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同步推进政府管理模式创新;要以开放的理念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真正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城市文化和环境。”
目标要求 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
奋斗目标: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世界创新人才、科技要素和高新科技企业集聚度高,创新创造创意成果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的综合性开放型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和国际性重大科学发展、原创技术和高新科技产业的重要策源地之一,跻身全球重要的创新城市行列。
总体要求:建设科创中心要把握好“五个坚持”,即,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坚持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坚持以集聚和用好各类人才为首要;坚持以合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为基础;坚持聚焦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建立体制建立市场导向的创新型体制机制
《意见》指出,清除各种障碍,让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人才充分活跃起来,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核心是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突破创新链阻断瓶颈。
着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针对企业创新投资难、群众创业难、科技成果转化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创新管理。
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
改变部门各自分钱分物的管理办法,建立跨部门的财政科技项目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制度,综合协调政府各部门科技投入专项资金,建立覆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的项目投入管理和信息公开平台,调整优化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
深化科研院所分类改革
推进政事、政企分离,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分类管理体制。扩大科研院所管理自主权和个人科研课题选择权,探索研究体现科研人员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制度。
健全鼓励企业主体创新投入的制度
积极贯彻国家有关要求,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促进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建立市场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可协议转让制度,试点实施支持个人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和转让的政策。
营造环境 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促进科技中介服务集群化发展
重点支持和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和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个科技服务产业集群。
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
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强化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对引导基金参股天使投资形成的股权,5年内可原值向天使投资其他股东转让。
支持各类研发创新机构发展
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参与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接上海市政府科研项目,与上海市单位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
建造更多开放便捷的众创空间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大数据发展,持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网络通信能级,降低网络通信费用,加快推动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
强化法治保障
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及时开展涉及创新的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人才建设 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进一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缩短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证申办周期。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证件、人才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办理程序。对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2至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
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完善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口、直接落户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突出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倾斜力度。
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
建设创新型大学,在自主招生、经费使用等方面开展落实办学自主权的制度创新。根据上海未来发展需求,在高校建设若干国际一流学科,培育一批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杰出人才。
拓展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
鼓励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
加大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力度
构建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允许国有企业与发明人事先约定科技成果分配方式和数额;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转化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推进“双自”联动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
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试点建立“学科(人才)特区”,实施长聘教职制度,构建灵活的用人机制。
优化布局 优化重大科技创新布局
加快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
建设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建设若干共性技术研发支撑平台,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实施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布局一批重大基础工程
把握世界科技进步大方向,积极推进脑科学与人工智能、干细胞与组织功能修复、国际人类表型组、材料基因组、新一代核能、量子通信、拟态安全、深海科学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前沿布局。
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集聚区
加快建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瞄准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目标,率先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试验,推动园区开发管理模式转型,深化功能布局、产业布局、空间布局融合。
制定若干配套政策文件
围绕强化创新活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发挥人才作用,制定促进科技成果配套政策文件,形成可操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