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陕西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提出了明确指导性意见。
《意见》由省发改委牵头制定,包括三大部分、三十六条,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做了具体阐述。《意见》围绕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渠道多样化、机制市场化的目标,对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能源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创新投资运营机制作了细化,提出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助、基金支持等多种途径,综合运用价格、财政、金融等手段,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完善投资合理回报机制,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
《意见》要求多领域、多部门系统推进,提出了推进交通、市政、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价格体制等领域改革的18项重点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指定了牵头和参与部门,以确保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