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星空体育(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界定。
第三条 集团公司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集团公司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对集团公司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机关各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负总责,部门副职根据部门责任分工和岗位职责做好各自工作范围内消防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和员工必须把消防安全责任纳入各自工作职责范围,负有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集团公司领导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
(三)组织建立完善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职能部门;
(四)组织建立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五)将消防工作与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六)督促、检查集团公司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七)为集团公司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八)及时、如实报告火灾事故;
(九)组织实施火灾应急抢险救援;
(十)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第八条 集团公司分管消防安全领导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消防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二)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消防工作执行情况;
(三)组织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五)组织制订消防经费投入计划;
(六)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协调消除火灾隐患;
(七)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八)组织实施消防工作考核;
(九)组织集团公司职权范围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协助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分管其他工作领导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集团公司消防工作安排部署;
(二)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消防工作执行情况;
(四)支持配合集团公司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开展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五)参与分管范围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协助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 机关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 办公室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人员消防用个人防护物品配发工作;
(三)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及集团公司劳务派遣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和集团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四)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参与编制集团公司本部消防经费投入计划;
(七)参与组织开展集团公司消防演练;
(八)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一条 内控审计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三)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二条 政策法规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三)负责审查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类规章制度合法合规性;
(四)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规划发展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三)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参与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消防“三同时”工作;
(六)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四条 纪检监察室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三)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参与集团公司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
(六)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五条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新员工入职教育培训范围,做好新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四)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六条 党群工作处(党委宣传部)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三)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参与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七条 经营管理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三)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参与组织开展集团公司消防演练;
(六)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八条 财务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三)负责将集团公司本部消防经费投入纳入全面预算,并监督消防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九条 安全与环境监察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及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拟定并落实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定完善集团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筹备组织消防工作会议,并跟踪落实会议决议和要求;
(五)负责集团公司消防安全信息统计、分析与上报,并建立火灾事故档案;
(六)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七)组织编制集团公司本部消防经费投入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
(八)组织开展集团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治;
(九)组织开展集团公司本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组织开展集团公司消防演练;
(十一)组织开展集团公司消防工作考核;
(十二)组织职权范围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三)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十四)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五)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十六)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消防“三同时”工作;
(十七)指导参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二十条 科技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三)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科技创新工作范畴,组织做好消防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应用工作;
(四)组织建立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组织开展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处做好消防工作,提出改进消防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
1.《星空体育处室职责》
2.《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